日前,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本公司分光光度计进行了随即抽检,对涉及的产品进行了全方位的性能及质量检测,本司所有产品质量均合格通过各项要求。同时,《公告》也对部分不合格厂家予以了爆光,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同类仪器时选择质量有保障的厂家。
以下附录《公告》全文: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10年第4号公告
2010年第4号
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等31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家监督抽查。其中,工业生产资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计价秤、单相电能表、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产品质量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